个人合伙退伙,其他合伙人要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一、到底是退伙还是解除合伙协议
合伙退伙是协商一致后即可的,比如就明确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合伙协议约定了退伙事由的出现。
(二)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死亡、个人无能力承担债务等)。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伙法律规定一人退伙的征兆有哪些
个人合伙退伙法律规定有:
1、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出现法定事由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2、第四十六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三、个人合伙工程没结算退伙怎么办
个人合伙工程没结算退伙的处理:
1、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
3、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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