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谁是河道整治拆迁的主体。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房屋被征收、拆迁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制定拆迁补偿方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制定征收与补偿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宣传,并征求社会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第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公布征求意见和根据民意作出的修改。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代表、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二是房屋拆迁补偿如何评估。一是价格时点。如果房价下跌,被拆迁人投入了资金,没有产生应有的效益,就会被被动终止。此时按当时装修成本扣除折旧。如果价格上涨,被拆迁人应获得价格上涨带来的投资增量,并以现值作为补偿。在计算装修费用时,除按工程预算定额或单项单价计算工程造价外,还应计算工程的间接费用,如:设计费、管理费、监理费、报批费、税金等。大型商场还有招投标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审计费、消防检查费、竣工验收费等,上述费用一般在总价的10%-15%之间。成新率的确定应考虑实际情况和使用寿命因素。装修的使用寿命一般为5至8年。至于新装修的确定,各地不尽相同。装修时间一般由被拆迁户提供书面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的由被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共同协商确定;初步评估结果及装修明细表(含装修项目、,工程量、规格等,每项装修单价(未列明)由被拆迁户核对,如有遗漏,可在规定时间内复核,过期作废;以上装修价格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等,合理的利息、利润、管理成本和其他必要的费用。一般来说,装修价格在装修市场上是参考的。评价时应考虑总成本5%~10%的质量影响值,以反映市场情况。需要注意的是,农舍附着的畜棚、室外厕所、门桶等,不按被拆迁房屋面积进行补偿,拆迁人应给予相应的折价补偿。
全文79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