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规模化畜牧业污染防治条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禁止畜牧业养殖,拆除合法养殖场应当对搬迁群众给予补偿。根据《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禁止在下列地区建设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区:
(一)饮用水源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
(二)核心区和缓冲区自然保护区面积;(3)城市居民区、文教科研区等人口密集区;(4)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区域。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的调整,关闭、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给畜禽养殖户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给予补偿农村规划,划定禁养区,或者对畜禽养殖集中的重污染区进行综合整治。农地拆迁补偿计算首先,农民在承包地上进行种植、养殖、畜牧业,这是农村土地承包的应有之义。因此,由于发展农业产业的需要,农民家中的配套设施不能与一般的违章建筑混淆,因为他没有改变土地用途,仍然属于农用地。其次,由于农民的承包地是征收的,所以要按照相应的补偿项目进行补偿。第一部分: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补偿倍数<;10)。
农业和土地利用的产值差别很大。比如,同一亩地种小麦,年产值可能是1000元。如果为此建一个养鸡场,年产值将达几十万元。
第二部分:地上附着物和幼苗的补偿通常以市场价格为基础。
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包括相关植物、养殖设施、养殖工具、相关附属设施,包括用电、用水、环评处理设施等,均在补偿范围内,不动产。第三部分:结合土地承包经营权年限计算生产经营损失。
在一些地方,生产经营损失是按照每头猪赔偿200来计算的,这是不科学的。我们都知道养猪一年需要几批。单纯补偿这个季节的养猪成本,无法弥补损失。对停产停业的损失,我们应该在一个评估体系中进行审批,不能征税,因为养殖业往往不纳税。这是为了饲养普通牲畜。如果我养比较高端的动植物,特别是动物,我在实践中遇到过水貂主人和藏獒主人,这方面我怎么补偿?原则上,停产停业损失应当与普通畜牧养殖有很大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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