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齐齐哈尔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流程怎么走
1、申请:申请人通过实体大厅进行事项的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和反应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受理:工作人员通过窗口接收申请材料,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当场告知。如所交材料齐全,当场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3、审查:在受理申报材料后,由办理处室对内容进行审查。
4、决定:在办理处室审查完成后,实施部门应在承诺时限内作出是否同意申请事项的决定。
5、送达:实施机关作出决定当日通知申请人,及时向申请人颁发、送达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结果。
二、齐齐哈尔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甲、工人与职员因工死亡时,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丧费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依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糸亲属抚恤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百分之二十五至百分之五十,至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的条件时为止.
3.《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有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丧并井补助制度。
4.《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三十二条:县社保机构方可为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办理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和丧葬补助金(仅限于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的地区)等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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