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的意思如下:
1、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批准,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收归国有的行政行为;
2、土地征用是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即由集体的土地使用权转变为国有,不涉及土地的所有权改变。国家行政机关有权依法征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土地等。
一、农村土地儿女有继承权吗
农村土地儿女没有继承权,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是个人财产,是不能继承的。
责任田是集体分给农户承包的。
承包人去世,责任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
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注销的情形有哪些?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被全部征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成员达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2、国家组织移民,农民集体成建制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3、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土地权利灭失的土地使用权或者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注销登记。
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租赁期限届满后未申请续期或续期申请未获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6、土地他项权利终止的土地他项权利注销登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部门可以决定撤销全部或部分已核准的登记事项:
1、当事人在申请登记时隐瞒真实情况或以伪造有关证件等欺骗手段获准登记的;
2、核准登记事项错误或不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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