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泰安市收费公路的鉴定和验收需要什么材料
1、竣工决算材料;
2、档案验收材料;
3、环保验收材料;
4、土地使用手续;
5、参建单位工作报告;
6、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二、泰安市收费公路的鉴定和验收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
第三十八条收费公路终止收费前6个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对收费公路进行鉴定和验收。经鉴定和验收,公路符合取得收费公路权益时核定的技术等级和标准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方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交通主管部门办理公路移交手续;不符合取得收费公路权益时核定的技术等级和标准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在交通主管部门确定的期限内进行养护,达到要求后,方可按照规定办理公路移交手续。
三、泰安市收费公路的鉴定和验收在办理时间是什么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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