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服务承诺书
郑重承诺:
1、我厂出售的所有产品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内免费上门维修(人为因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现象所引起的故障或破坏除外)。
2、在接到报修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赶到现场并解决问题。
3、用户可以通过售后电话咨询有关技术问题,并得到明确的解决方案。
4、用户在正常使用中出现性能故障时,本公司承诺以上保修服务。除此以外,国家适用法律法规另有明确规定的,本公司将遵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5、在保修期内,以下情况将实行有偿维修服务;
(1)由于人为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现象而发生的损坏;
(2)由于操作不当而造成的故障或损坏;
(3)由于对产品的改造、分解、组装而发生的故障或损坏。
一、售后服务违约责任追究条款
1、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
2、检验可以在卖方的交货地点和/或货物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的驻地进行,检测人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买方不应承担费用。
3、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合同规定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以满足合同规定的要求。
4、买方在货物到达项目现场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卖方驻地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5、货物抵达现场后,买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交货后检验书(如果必要,买方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部门申请检验)。如果买方或相关部门发现规格或数量或两者有不一致的地方,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现场后九十(90)天内向卖方提出索赔。
6、如果在合同条款规定的保证期内,根据买方或相关部门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料,买方应及时向卖方提出索赔。
二、售后服务误期赔偿费
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天的赔偿费应按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5%。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因卖方违约终止合同,而卖方仍有义务支付上述误期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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