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进的项目产生烂尾,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首先政府需要明确招商过程是否真实,是否是骗子的诈骗行为。如果本质上属于诈骗行为,那政府就没有尽到深入审查的作用,盲目引进投资企业,导致国家利益受到损失。其次,政府要反思招商项目烂尾的原因是否有行政干预的因素,有的话就需要承担责任。最后,地方政府也要反思招商引资政策是否合理,是否存在盲目行为。
烂尾楼”项目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政府推动、市场运作。
政府提供政策引导和扶持,运用市场手段,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通过市场化运作解决项目问题。
(二)依法处置、规划引导。
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推动整治处理工作,在维护城市规划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给予合理规划引导和支持。
(三)分类处理、循序渐进。
依据项目地区、地段、类型、功能的不同,区别处理,分类推进。
重点解决位于重点地段、对城市景观影响较大的项目,其余由市场主体逐步循序消化处理。
(四)属地推进、因地制宜。
处置权责充分下放给各区政府(管委会),由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牵头推进,客观分析项目不动产权利人诉求,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处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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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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