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的申请条件有以下:1、本市户籍(含农村户籍)的生育妇女,无论在职或失业,参加过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帐户的;2、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在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五险)期间生育的。您看您是否符合第二个条件。
申请生育津贴材料: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注:生育津贴要在生小孩后,三个月内办理。
生育津贴是国家保险津贴补贴的其中一项,有参保人在本市交纳生育保险按时足额满1年的申请的条件,以及相应的申请申领时间规定。确有交纳生育保险不足1年的,也有相应的补足再申请规定。准父母们在生育宝宝之前,要做好相应的功课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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