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规定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时效为几年
民法典规定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与其他的普通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一样的,并且都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侵犯知识产权罪的法律法规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法律法规如下:《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的条件
构成侵犯知识产权的条件有:
1.必须有使用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的行为(假冒他人未经注册的商标即不构成)。
2.这种使用必须是没有经过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
3.必须是在同一品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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