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生产与销售假药罪界定
时间:2023-09-25 02:00:10 49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认定重点在于确定犯罪对象是否属于假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假药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制假药技术的,以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共犯论处。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认定重点在于确定犯罪对象是否属于假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认定假药的标准是:

(1)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2)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1)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2)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3)变质的;

(4)被污染的;

(5)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6)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实施生产、销售假药犯罪,而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或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或者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以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共犯论处

3、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4、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生 产 销 售 假 药 罪 如 何 构 成 共 犯 ?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为一般主体,且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犯客体为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以及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客观方面则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若您或您身边的人有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请务必及时停止并寻求法律帮助,以避免法律风险。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认定重点在于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或者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变质的;被污染的;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注册的;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同时构成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若您或您身边的人有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请务必及时停止并寻求法律帮助,以避免法律风险。

《刑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但是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依照本节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生产、销售本节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构成各该条规定的犯罪,同时又构成本节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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