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如果第一次起诉离婚后,由于法院调解和好,原告撤诉或者按照撤诉处理,但是后续又想提起离婚诉讼,是可以的。但是有一定的限制条件。也即,原告撤诉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不能再次起诉离婚。经过六个月期限后或者是六个月内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可以再次起诉离婚。
离婚撤诉申请书范文
撤诉申请书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等;
被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等。
申请事项:请求准许申请人撤诉。
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离婚纠纷一案,申请人于xxx年xx月xx日起诉后,现因(写明原因),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申请撤诉,请予准许。
此致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年月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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