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的,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一、发出通缉令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发布通缉令注意事项:
1、通缉令中应当写明被通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衣着和体貌特征,并应附上照片。除了必须保密的事项外,应当写明发案时间、地点、案情性质等简要情况。通缉令必须加盖发布机关的印章。
2、通缉令发出后,如果发现新的重要情况,可以补发通报。通报应注明原通缉令的编号和日期。
3、各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通缉令后,必须及时布置,组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调查缉拿工作。
4、被通缉的人已经归案、死亡或者通缉的原因已经消失而无通缉必要的,发布通缉令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原发布范围内立即通知撤销通缉令。
二、达到什么条件才会被通缉
申请通缉令要具备以下这些条件:1.被通缉的人必须是犯罪嫌疑人;2.该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3.该犯罪嫌疑人确实在逃避法律责任而下落不明。对具备上述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追捕。
三、通缉同时是否采取强制措施
通缉同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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