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6成都公租房政策发于下节选:一,这是之前的政策:公共租赁住房选房配租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各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的数量和待分配房源的具体情况,及时将房源分配到各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各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区房源配置情况和轮候情况,确定摇号选房时间和地点,并在成都市住房保障信息网进行公告。
(二)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内轮候对象在规定的时间按轮候顺序依次选房。各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将选房结果录入系统,并向已选择房屋的申请对象出具《成都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
(三)取得选房资格的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须在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选房配租。超过规定时间未到场选房或放弃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资格,由后续轮候对象依次递补。
(四)区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成都住房保障信息网上,对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结果进行公示。
(五)取得配租资格的单位、家庭或个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未按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配租资格。二,这是摇号前两天发布之政策节选:我市中心城区2016年第一批次公共租赁住房将于2月26日进行公开摇号、选房。为确保摇号过程的公正和透明,我们将在公证机构和申请对象代表的监督下,采取电脑随机摇号的方式确定申请对象的选房顺序。现将摇号、选房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摇号时间2016年2月26日
二、摇号规则
1、为确保摇号过程公开、公平、公正,2016年2月24日将在公证机构的现场监督下,从参加本批次摇号、选房的4480位申请对象中,由电脑随机确定20人作为申请对象代表监督现场摇号。
2、参加本次摇号选房的对象为2016年1月10日前提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并通过初审的申请对象。
3、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实行摇号轮候原则,家庭申请和单位组织申请优先于个人。
全文77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