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了又撤诉不退还起诉费。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
一、交通事故法院起诉费用大概是多少钱
1、案件受理费:
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申请费:
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交通事故诉讼费计算就是按照一般的民事诉讼的诉讼费计算的。
3、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诉讼费3个月还没退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申请退诉讼费。根据《诉讼费缴纳办法》的规定,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的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或者维持原判决的,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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