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送贿赂为啥不算犯罪
对行贿者的追究不严,主要有以下原因:
1.是行贿人的正当要求得不到满足,无奈行贿的,他们没有过错;
2.是行贿者在案件查处中积极配合,有立功表现,予以减轻或减免处罚;
3.是有的不用物质行贿,查证比较难。
事实上,行贿者并非无罪,只是惩罚行贿者在法律及实务上存在着诸多的困难因素,使得屡屡出现“没有行贿者的受贿罪”。
法律上的不均等
翻开我国刑法典,对行贿者的处置不可谓不严,“行贿家族”有四个罪名: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但万变不离其宗,虽然行贿与受贿是一组对合行为,有行贿者才有受贿者,但是在法律上,对行贿者与受贿者却予以不均等的处罚。行贿者与受贿者法律处罚的不均等,首先、无论是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还是单位行贿罪,其构成要件都要求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在受贿罪中,只要求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不正当利益”就将许多行贿者挡在犯罪的大门外。所谓的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指行贿人谋取的利益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行业规范的规定。而受贿罪则不用这一要求,只要为行贿者谋取利益,不管正当与否,都构成犯罪。
二、收受多少贿赂算犯罪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受贿罪的入罪标准为受贿数额达到三万元以上。2、如果符合上述司法解释规定的特定情节的,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也构成受贿罪。特定情形参见该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二、三款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多次索贿的;(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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