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的前提之一是要合同有效。因为合同有效,才说明合同双方当事人存在合法有效的权利义务关系,才会存在合同解除的相关问题。如果合同无效,合同自始都不成立,所以,不存在合同解除的情形。
一、合同终止还可以追究违约责任吗
合同终止后不能再追究违约责任。
合同解除后,合同关系解除,就不存在违约责任。但是可能会存在其他的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可知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所以由此可知,合同解除后的法律后果不表现为违约责任,而是一种民事责任,主要包括不当得利返还责任和损害赔偿责任。
二、无效合同可以解除吗
不可以单方解除。因为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合同解除是合同有效的前提下,在满足特定条件或约定条件时,一方或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在合同解除前从事的行为都是有效的行为。合同解除后,根据合同性质和违约责任来决定解除合同后是否要溯及既往。
三、合同解除的效力有什么
合同解除会产生下列效力:
1、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2、合同解除后当事人仍可以要求存在过错的一方赔偿自己的损失,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可以并存。
3、合同解除不影响合同中有关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也就说,合同解除后关于结算和清理的条款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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