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吓唬他人可能被视为寻衅滋事罪,但情节严重时会被认定为犯罪。情节恶劣包括威胁他人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使用凶器恐吓别人,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以及恐吓他人造成严重后果等。
恐怖吓唬他人虽然通常不会构成犯罪,但若情节严重的话,则会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所谓情节恶劣,是指以下情况:
第一,威胁他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第二,用凶器恐吓别人。
三、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第四,恐吓他人造成精神障碍、自杀等严重后果。
第五,威胁他人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和经营。
造成其它情节恶劣的情形。
恐怖吓唬他人是否犯罪?
恐怖吓唬他人是一种犯罪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232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而恐怖吓唬他人作为一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其犯罪性质已经确定。
恐怖吓唬他人的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根据《刑法》第232条的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因此,恐怖吓唬他人可能会导致刑事处罚。
同时,恐怖吓唬他人也可能带来民事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165条的规定,以迷信、蒙骗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恐怖吓唬他人的行为导致他人受到财产损失或者身心伤害,那么行为人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综上所述,恐怖吓唬他人是一种犯罪行为,其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恐怖吓唬他人可能会导致严重后果,包括被认定为寻衅滋事罪或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其犯罪性质已确定,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同时,恐怖吓唬他人也可能带来民事责任。因此,我们应该警惕恐怖吓唬他人的行为,避免其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后果。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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