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内信用卡业务的快速发展、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国现行信用卡呆账核销政策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业务发展,甚至已经影响了信用卡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债权债务的清理可以使得整个发卡银行从财务制度和财务核算的角度来说显得比较稳健。但按照现在的核销制度,信用卡呆账核销要经过24个月,比国际通行的时间延长了4倍,并且还要有严格的举证。
事实上信用卡透支是很短期的一个贷款,如果贷款期限是一个月,而要核销的呆账要24个月,难免把时间拉得太长。针对信用卡的这一业务特点,财政部有必要调整现行呆账核销政策,尽快跟国际接轨。
据了解,信用卡业务具有金额小、笔数多、持卡人数量庞大且分布分散的特点,在经营上应遵循大数法则,采取集中征信、集中审批、集中账务处理、集中监控、集中核销的集约化运营模式。目前执行的《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的主要特点是,比照公司业务及一般抵押性贷款设置信用卡核销条件,要求按照严格核销条件,确凿证据、逐笔核销的原则申报、审批。
正因为如此,核销时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逐笔证明呆账资质,操作难度大,耗费成本高。对信用卡业务而言,繁琐复杂的核销程序和材料要求往往导致核销成本大于核销金额,影响商业银行及时进行资产处置,导致各行不良比率趋于升高,无法体现真实的损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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