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平跨市户口迁移收费吗
不收费
二、南平跨市户口迁移的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三、南平跨市户口迁移的材料
《结婚证》
书面申请报告
夫妻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四、南平跨市户口迁移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福州市公安局关于调整我市市外人员户口迁入相关规定的通知》
第一百零五条:夫妻投靠,不受年龄、婚龄、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家庭户或者集体户(人才派遣单位、人才中介机构、人才储备机构、已撤销企业单位等非直接用工单位集体户除外)等限制。
南平市内户口迁移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二)《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闽公综[2017]348号)
第一百零三条:县(市)、设区市市辖区内户口迁移,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户口登记在单位集体户(含单位集体户地址上的家庭户)、公共地址以及拆迁地址上的公民,在市内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符合投靠条件的,应当将户口迁至本人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被投靠人住所的地址内;
2户口登记在集体户的公民,因工作变动需要迁移户口,新单位有设立集体户的,可以将户口迁至新单位集体户内;3家庭户不得迁至集体户落户。
(三)福建省公安厅关于取消有关证明事项的通知(闽公综〔2019〕41号)
全文66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