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而无信,不知其可!从2015年12月起,凡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即老赖),将受到信用惩戒,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老赖欠帐不还也不打欠条咋办
老赖欠帐不还也不打欠条可以收集证据,进行起诉处理。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
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
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二、失信被执行人可以入股公司吗
失信被执行人可以入股公司。失信被执行人不能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等。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都将受到信用惩戒,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受到限制或者禁止。
三、老赖不能买机票还是买了不能坐
老赖不可以坐飞机。为进一步落实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等行为的惩戒措施,自2014年7月1日零时起,凡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老赖”,将无法购买机票乘机。据统计,仅一天民航售票系统就拦截400多名“老赖”购票,拦截次数4481次,因涉及多个部门且各部门系统未与法院联网,这些漏洞常被“老赖”利用,一些地方法院也普遍反映具体操作有难度。一些“老赖”被债主或法官发现乘坐了飞机已经是事后,且仅少数被追究了责任,有政策法规却难以限制“老赖”高消费的情况依然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正式实施,“老赖”信息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禁止被执行人以其财产乘坐飞机、列车软卧、住宿星级酒店等高消费行为,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限高令”)中的重要内容。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指出,以信息化手段为依托,对“老赖”的联合信用惩戒将越做越实,其活动空间将越来越小,不履行义务的成本也将越来越高。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才是唯一的正确选择。失信人员不可以坐飞机。因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是法院的执行措施,会被限制高消费活动,包括不能乘坐飞机、高铁等,列入名单的人应该积极寻求履行判决这样有可能被在失信名单中删除,也可以考虑提供担保或是相应途径来从名单中删除。如不采取有效措施履行义务,那只能寻求乘坐其他普通交通工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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