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罪主要表现的方面是:1.对就诊人的生命和健康采取漠不关心的态度,不及时就治;2.严重违反明确的操作规程;3.经别人指出,仍不改正对就诊人错误处置的等
4.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一、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都有那些
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和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犯罪对象是患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由于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医务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主观上对患者伤亡有重大业务过失。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 身体健康的行为,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医疗事故罪与其他罪的认定界限:
1、医疗事故罪与医疗差错的界限
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医务人员虽有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就诊人造成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的行为。医疗差错,从产生的原因区分,可以分为医疗责任差错和医疗技术差错。其中,医疗责任差错与医疗事故罪容易混淆,二者都表现为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不负责任,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护理常规的行为。区别在于所造成的后果不同。前者未造成就诊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后者则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后果。对于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医疗差错的,不能以医疗事故罪论处。
2、医疗事故罪与医疗意外的界限
医疗意外,是指由于病情或者病人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它与医疗事故罪都可能发生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后果,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主观上有无过失。如果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是因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常规造成的,则构成医疗事故罪,如上述后果是因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难以防范的因素所引起,由属于医疗意外,不能以犯罪论处。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罪中的疏忽大意过失颇为相似,二者不但都发生了严重后果,而且对严重后果的发生都没有预见。二者的区别在于,疏忽大意过失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医疗意外是对严重后果的发生是难以预见而没有预见。
三、医疗事故罪定义具体是什么样的
医疗事故罪定义:医疗事故罪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的客体为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及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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