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最短31天,最长60天,前30天内任何一方未反悔,后30天双方可以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才视为准予离婚。如果前30天内任何一方反悔,可以申请撤回离婚登记。如果后30天任何一方未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仍视为申请撤回离婚登记。前30天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之日起算。后30天从前30天期满后起算。
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才能离婚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立案庭审查后,缴费、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你的朋友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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