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图一时畅快而超车,结果不仅撞坏了别家客车,还毁了自家小车、伤了自家亲人,自己最后还成了被告。当事人滕某想起这件事来至今仍懊悔不已。5月4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调解了这起因道路交通事故而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
今年年初,凤凰籍居民被告滕某与其丈夫张某开着自家小轿车,在杭瑞高速公路上由西往东行驶时,一路高速奔驶,与前方一辆正常行驶的大型客车发生追尾。在强行超车时,小车与大型客车相刮擦,撞向了路边的护栏,强大的冲击力将小车猛地反弹回来,并撞向大型客车。开车的滕某没有大伤,但坐在她旁边的丈夫张某当场昏迷,左手被撞成骨折,小型轿车遭到毁损,大型客车和公路设施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
客车车主把滕某夫妇告上了法庭。由于该案事实清楚,交警部门也已认定滕某负全部责任。经过办案法官的法律阐明教育,被告滕某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后果,也明白了必须为自己的错误承担责任。考虑到滕某夫妇没有足够的现金赔付,而且在这场事故中付出了惨痛代价,原告接受了被告以事故车辆抵付所有经济损失的调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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