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反了一夫一妻的原则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二)相对无效的婚姻
1、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2、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由于婚姻年龄会随着双方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达到法定婚龄,在这种情况下,该婚姻就变成了有效婚姻。
三、诉讼确认婚姻无效请求权的行使
(一)享有婚姻无效请求权的主体有权申请婚姻无效的主题包括婚姻当事人,即共同生活在一起的男女双方,以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的范围因情而异。
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2、以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4、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二)行使婚姻无效请求权的期限
1、无效婚姻双方当事人都没有死亡,随时可以提起诉讼。
2、一方或双方死亡的,必须在无效婚姻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后的一年内提出。
四、可撤销婚姻的解除方式
(一)行政方式
1、时间条件: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婚姻。
2、需要提交的材料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能够证明受胁迫而结婚的证明材料
3、婚姻双方不具有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的问题
(二)诉讼途径
(三)注意事项
1、胁迫指行为人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与其结婚。
2、享有撤销权的主体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
3、1年属于除斥期间,不能变更。
全文73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