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离婚是否要去结婚的地方去办,视情况而定。双方同意离婚协议,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务承担达成协议的,可以到登记结婚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也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提起诉讼时,应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双方关系破裂,并可委托律师代理案件。
结婚登记需要去哪里登记
结婚登记去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的;
3、已有配偶的;
4、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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