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发放”的含义
时间:2023-03-08 10:31:07 11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2009年07月30日

贷款的发放采用转账方式,即借款合同生效后,中国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将资金以转账方式划入售房单位账户内。

一、贷款合同签字后生效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根据该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系实践性合同,即除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外,还要求出借人向借款人实际交付货币后,借款合同才生效。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只要满足以下任意一点就能生效:

1、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2、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3、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4、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5、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二、装修贷款的具体申办流程是怎样的

(一)贷款申请。借款人夫妻双方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查无误后予以受理。

(二)贷款审核(调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借款人贷款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查核实,无误后上报审批。

(三)贷款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符合条件的贷款进行审批。

(四)签订合同。贷款审批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借款人到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五)房屋抵押。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抵押担保手续。

(六)贷款发放。借款人需持《借款合同》等相关资料到中心办理委托放款手续,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转到借款人在受托银行开立的账户内。

三、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1、贷款申请。借款人到受委托银行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书。

2、贷款受理。受委托银行按照管理中心的委托,对借款人的申贷材料进行审核,指导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受委托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材料、《借款合同》审核确认后,交管理中心终审。

3、贷款终审。管理中心对借款人的贷款资料进行终审,审批通过后,将资料返还给受委托银行。

4、贷款抵押。受委托银行前往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为借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借款人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房地产抵押合同》后,应及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受委托银行及时执管《房屋他项权证》。抵押物需估价的,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5、贷款发放。借款人到受委托银行开设还款账户。受委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售房人)或房屋承建(修)方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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