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作出决定。
一、检院批捕后核定追诉期限是多久
检院批捕后核定追诉期限是一个月。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报请核准追诉的案件,应当及时进行审查并开展必要的调查,经检察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同意核准追诉的意见。经检察长批准或者检察委员会审议,应当在受理案件后一个月之内作出是否核准追诉的决定。
二、案子移交到检察院后多久判刑
案子移交到检察院后,会在一个月内作出判刑。如果是检察院批捕,那么会在一个月之内宣布判刑,但是针对非常严重或者是重大复杂的案件,由于取证不叫困难那么会延长一个月。但是对于正常的案件都是在一个月之内进行宣判的。只有在取证困难的情况下才可以延长时间。
检察院批捕后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1、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公安机关一般应在3日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30日;
2、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7日内,作出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3、逮捕后应当在2个月内侦查终结,提起审查起诉。对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再延长2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再延长2个月;
4、对于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算;
5、对于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6、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内,作出是否提起公诉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每次公安机关将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审查起诉期限均可延长半个月;
7、在宣判后10日内,被告可以提起上诉,检察院可以提起抗诉。
三、监视居住期满后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监视居住期满后的处理程序是:
1、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
2、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做出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并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嫌疑人。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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