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收到一部分,收条怎么打
时间:2023-03-24 14:23:12 27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收条应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收到的金额,并写明全款金额和日期。表明此收条证明借款已经偿还部分,部分偿还后,仍有多少金额有待以后偿还。如果有约定利息,需要标明,两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一、欠款合同怎么写才能法律有效

第一,贷款人与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资料、借款数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和方式,这是必要的约定的。

第二,借款事由、担保、利息等其他事项最好也约定在合同中,其中如没有约定利息的,可能被视为借款人不必支付利息。

此外,合同要用书面形式,约定的内容要明确,借、贷双方要在合同上签字,按手印也可以。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如果是因其他原因而欠款的合同,则写明欠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欠款数额、还款日期、欠款的原因及其他内容,欠款人要在上面签字并加盖手印。

二、欠条没有约定利息怎么办

首先,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680条第2款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见,个人之间的借款原则上是无偿的,除非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才应当支付利息。

其次,我国《民法典》第676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三、借条上没有约定利息,给了的利息能要求返还吗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六百八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据此规定,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的,不能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全文84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借款 最新知识
针对借款收到一部分,收条怎么打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借款收到一部分,收条怎么打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