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债权转让时风险会比较大:
1、诉讼时效已经完成的合同债权;
2、因可撤销行为所发生的合同债权;
3、权利大小不确定的合同权利;
4、作为权利质押标的合同权利。
一、合同债权的职能有什么呢
合同债权的职能如下:
1、请求履行的权利。指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规定,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如请求债务人依据合同的规定交付财产提供劳务等。
2、接受履行的义务。当债务人依据法律或约定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接受并永久保持因履行所的利益。债权人利益的满足在与债务人履行给付义务的结果,所以,债权人享受的给付受领权乃是债权的一项重要内容。
3、请求保护债权。当债务人不履行不适当履行,请求国家机关保护,强制债务人履行,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权利并非诉权而是债权的一项权能,常称为债权所具有的请求力。
4、处分权能。即债权人处分债权的权利。如债权转让债务免除、债务抵消。
二、保理合同和债权转让合同的区别
以下是债权转让合同书中的债权转让与债务转移的区分:
债权也是公民民事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法律意义上所讲的债和债权,含义广泛,不能简单地把它理解为欠钱。债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由此可以简单地表述为请求特定人实施特定行为的民事权利。
债权转让即债权让与,是债权人与第三人协议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双方法律行为。这里的债权人为转让人,第三人为受让人。债权移转在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发生法律效力,受让人即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而趁给新的债权人,如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新的债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债务人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
债务转移又称为债务承担,是指合同的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协议将合同债务转移给第三人承担。债务转移必须三方就债务转移达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以上就是保理与债权转让的区别的答案。
三、合同无效互负债务债权转让怎样进行
1、明示转让方式所谓明示转让方式,是指让与人明确告知受让人原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无效或已被确认无效,并按照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将财产返还请求权与损害赔偿请求权转让给受让人的债权转让方式。这种转让方式还可分为两种情形:(1)原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已被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无效,且对合同各方的财产返还以及无效合同的赔偿等作出裁决,债权人将判决或仲裁裁决中确认的属其享有的财产权利转让给受让人。依常理论,转让标的经过司法的确认,增加了公信力,法律关系也更加明晰,这种转让方式的效力更不应存在问题。但在实践中,由于民间对于金融不良债权转让“一案暴富”的仇视、舆论对于“买卖判决书”的反感、政府对国有资产流失和司法腐败的担忧,法院受到强大的压力,在这个问题上走向了极端。有的法院一刀切地直接否认债权转让的效力,有的法院用暂缓受理、暂缓执行方式间接否认债权转让的效力。笔者认为,既然选择了债权转让的方式处置金融不良债权,就不能因噎废食,更不能因此而损害司法的权威。(2)原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虽未经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无效,但各方依据合同无效的法律规定,对各方财产的返还以及合同无效的赔偿达成协议,债权人将协议中的财产返还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转让给受让人。在明示转让方式中,让与人明确表示、受让人明知转让的就是基于合同无效的财产返还请求权与损害赔偿请求权,此时作为转让标的的财产返还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以独立的、明确的债权形式存在的,认定其转让效力相对比较简单。2、默示转让方式所谓默示转让方式,是指让与人未告知受让人原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实质上基于合同无效的财产返还请求权与损害赔偿请求权随形式上的合同权利转让给受让人的债权转让方式。默示转让方式是金融不良债权转让中最为普遍的转让方式,也是产生纠纷最多的转让方式。在默示转让方式中,让与人形式上转让的是基于合同有效而产生的债权,财产返还请求权与损害赔偿请求权隐于其中,故笔者把称之为“默示转让”。财产返还请求权与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如何隐于其中并伴随转让的是否有法律依据有的学者认为,“在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如果担保人有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其所担保的主债权移转的,债务人对担保人的赔偿请求权也应移转,其理由于担保合同有效时担保债权的移转相同”。该观点将财产返还请求权与损害赔偿请求权视为一种从权利,其依据是《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据此,在转让合同权利时从属于主债权的从权利,如抵押权、利息债权、定金债权、违约金债权及损害赔偿请求权也将随主债权的移转而发生移转。
全文2.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7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