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新农村建设中,老房子要拆迁吗?根据我国法律,一个农村家庭只能拥有一块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如果你的新老宅基地面积超过当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就应该拆除旧宅基地。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家庭只能拥有一块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因此,农民要在农村建房,必须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
宅基地和房屋证明可以证明宅基地和房屋所有权属于申请人,这是审批的前提。农民没有这两个证明的,还可以提交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明。二是老房子拆迁的补偿标准是什么?老旧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因地区而异。旧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可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下列补偿:
(一)对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给予补偿;
<(二)房屋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
(三)房屋征收造成的生产经营损失补偿。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办法。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房,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保障住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
对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征求意见。
全文37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