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罪的资金回收属于受害者的,依法返还受害者,没有受害者的将上缴国库。对于犯罪所得财产,《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产,应当追回或者责令退还;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用于犯罪的本人财产应当没收。没收的财产和罚款应当上缴国库,不得挪用或者自行处理。
网络诈骗资金追回有多可能
现在我们国家很重视对网络诈骗罪的处理,很多地区相继成立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如果被害人在被骗以后,及时拨打110,就可能快速的冻结银行卡,不让资金流入到骗子的账户上。,所以说,在被骗以后及时报警,追回钱的可能还是有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被告人裁量刑罚,在确定量刑起点、基准刑时,一般应就高选择。确定宣告刑时,应当综合全案事实情节,准确把握从重、从轻量刑情节的调节幅度,保证罪责刑相适应。
全文36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