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银行卡构成犯罪的,按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追究刑事责任,减刑多少年要依据案情而定。
一、银行工作人员变造存单骗取财物银行工作人员构成何罪
银行工作人员变造存单骗取财物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是指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或者伪造信用卡的行为。
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如何认定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一个选择性的罪名,第一,要有妨害行为,包括非法持有、非法提供、运输、出售、购买、骗领,第二妨害的对象特定,包含伪造的信用卡和他人的信用卡,当事人实施一种行为侵害一种对象就能够认定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如果实行两个行为侵害两个对象,也只是成立一罪。
三、非法持有他人银行卡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持有他人银行卡罪立案标准如下:
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2、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3、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4、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票证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是实施了伪造、变造各种金融票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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