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责任的种类及适用关系
时间:2023-03-13 20:12:17 27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有下列种类:一、继续履行。指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时,由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方式。二、采取补救措施。三、赔偿损失。指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依法赔偿债权人所受损失的责任。四、定金责任。五、违约金责任。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也可以表现为一定价值的财物。

一、购买合同的违约责任怎么算

买卖合同,一方未违约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

1、损失赔偿,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不符合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依照法定或约定应当承担赔偿对方损失的一种违约责任。

2、支付违约金或定金,是指一方当事人违约时按照法定或者约定向另一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

3、实际履行,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

违约方不论是否已经承担赔偿损失或者违约金的责任,都必须根据对方的要求,并在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4、采取补救措施,是指一方违约后,为防止损失的发生或扩大;

另一方要求违约方按照法定或约定采取退货、减少价款等措施以弥补或者减少另一方损失的责任形式。

二、未约定违约金的处理办法

在我国,借款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即使借款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债权人依然可以在债务人违约时获得损失赔偿,这是基于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对债权人的保护,以免债务人怠于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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