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昆明交警对摩托车非机动车非法营运进行了集中整治。在整治中,部分电瓶三轮车驾驶人对自己所驾的电瓶三轮车究竟是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的认识较为模糊。当交警扣留这些无牌无证的电瓶车时,多数驾驶人都称自己在购买车辆时,商家说这属于非机动车,驾车时不需要驾驶证,并且不需要落户。
为此,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的规定,现在在道路上行驶的电瓶三轮车,其中包括部分市民所谓的老年车其实都属于机动车,因此驾驶人在驾车时需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所驾车辆的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卡。
据昆明市交警支队有关人士解释:驾车人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电瓶三轮车属无证驾车,将对驾驶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未落户或未携带行驶证上路行驶的车辆,将被扣留,驾驶人需在15日内带上车辆相关手续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未携带或无车辆检验合格标志,将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未携带或无保险卡上路行驶的车辆,将被扣留,驾驶人需在15日内带上保险卡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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