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机构:婴儿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所需证件:
1、新生婴儿随父落户申请表(限母亲户口在外地,婴儿来济随父报出生);
2、《出生医学证明;
3、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4、《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查验原件,留存“新生儿落户备查联”)或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
收费标准: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户籍管理有关证件收费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2006]231号)出生申报:5元/人
办理地点:派出所
办理期限:婴儿父母户口均在济的当场办理;婴儿母亲户口在外地,来济随父报出生的5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所属公安分局户政科:历下分局:85084060市中分局:85084616槐荫分局:85085054天桥分局:85085678历城分局:85086079长清分局:85086582高新分局:8887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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