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需要建立一年以上,同时还需要足额缴纳一年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借款人申请贷款时的公积金账户应处于缴存状态。对于经批准的延期缴纳状态的单位,其职工符合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一年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贷款。
海南住房公积金可以贷款买房吗
在实际贷款额度计算方面,我省要求在规定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成数、还款能力和最高贷款额度范围内,以缴存职工的缴存余额、缴存年限、月缴存额核定其实际贷款额度,即计算为: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贷款额度=〔缴存余额1.8倍+缴存年限(0.60月均缴存额)或(固定值4)〕贷款类型系数。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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