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具体行为方式有以下四种: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进行诈骗;2、使用作废的信用卡;3、冒用他人的信用卡;4、恶意透支。该犯罪行为侵犯的法益是公私财产所有权、银行金融管理制度和商业经营管理制度。其中,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进行诈骗和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的情形,受害人包括被冒用身份证明的自然人。当银行等金融机构向被冒用身份的自然人催款时,该自然人可以以身份信息被冒用为由向公安机关报警,要求公安机关查明案件事实,免除自己由此产生的还款义务。当行为人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恶意透支行为成就时,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警,以遏制行为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一、信用卡被诈骗后损失谁承担
行为人利用信用卡来进行诈骗活动的,成立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被诈骗后产生的损失由犯罪行为人进行承担。其利用信用卡诈骗的方式有: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恶意透支的。这些行为人中需要注意的是恶意透支只能是持卡人本人超过限额或者期透支的行为。
二、信用卡一万元欠人钱还不起会坐牢吗
信用卡前一万是否会坐牢要分情况而定:
一、如果行为人是恶意透支,数额较大的,则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要坐牢;
二、如果只是一般的借款民事纠纷,主观上不是恶意的,则不会坐牢。
信用卡诈骗的情形:
1、使用伪造、作废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2、冒用别人信用卡骗取财物;
3、信用卡恶意透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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