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所说这属于民间借贷,就是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这是正常的社会活动;国家为了规范民间借贷,让民间借贷成为融资的渠道之
一、同时也增加资金的利用率,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民间借贷分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和公民与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狭义的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依照约定进行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借贷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广义的民间借贷除上述内容外,还包括公民与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货币或有价证券的借贷。现实生活中通常指的是狭义上的民间借贷。关于利息问题合法化,就是为了防止出现以前所谓高利贷、利滚利等非正常的借贷关系,我们国家规定借贷双方可以根据借款的用途及其收益,共同约定一个合理的利率。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同类同期的贷款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过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如因利率约定不明而发生争议,可比照银行同类同期的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对于“利滚利”的复利借贷和预扣高额利息的借贷,法律不予保护,只能收回本金。比如现在银行借贷年利息大约在6-8%(各个银行或者借贷用途不同利率也就不一样),细分到每个月利息再乘以利息最高上限倍率
4,这样利息在2分以下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当然前提是资金用途必须是合法的;关于资金用途合法问题,国家相关机构的定义是如果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诈骗、贩毒、吸毒等非法活动,仍予以出借的,国家法律不予保护,出借人不仅得不到债权,还会受到民事、行政乃至刑事法律的制裁。若一方乘人之危,或用欺诈、挟迫等手段使对方违心借贷的,则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有责任的出借人只能收回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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