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没有被提起诉讼,即没有受人民法院审判的,即不会被认定为有罪,是不存在相应的犯罪记录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一、有罪推定罪名
有罪推定是指未经司法机关依法判决有罪,对刑事诉讼过程中的被追诉人,推定其为实际犯罪人。大多为大陆法国家及地区。无罪推定原则是国际通行的刑事诉讼基本准则,简单地说是指任何人在未经证实和判决有罪之前,应视其无罪。无罪推定强调的是必须有充分、确凿、有效的证据证明被告人的罪行成立,如果审判中不能证明被告人有罪,就应推定其无罪。在刑事审判过程中,证据是认定犯罪能否成立的唯一根据,因此对证据的审查和辨别,是整个审判过程中的核心内容,被告人可以不回答,也没有义务自证其罪。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案件的真实性,那么只能根据“宁可放走一千个罪犯,也不冤枉一个好人”的司法原则,宣告被告人犯罪不能成立。
二、犯罪嫌疑人是否有案底
犯罪嫌疑人不是犯人,不会留有案底,最终是否留有案底,要依据法院的判决。如果被判无罪,不会有案底;经审判后认定有罪的,会留下案底,如果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会封存犯罪记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三、刑拘在逃是不是就是有罪
刑拘在逃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通过网上通缉等方式追逃。在刑事司法中,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根据无罪推定的原则,未经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之前,任何人都是无罪的,刑拘在逃的人只能被称为犯罪嫌疑人,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后才能确定其是否有罪,所以刑拘在逃的人不一定有罪。当然既然已经被公安机关追逃,建议相关人员还是找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或者说明情况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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