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补办在哪办理
江西省烟草专卖局铁路分局
二、新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补办流程
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
受理:窗口提交材料的,申请被受理的,办事对象可获得实施机构出具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不被受理的,办事对象可获得实施机构出具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内容应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能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的,应在5日内出具一次性书面告知书。
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书面审查。书面审查通过后专卖工作人员将会到现场核实申请材料反映的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一致(包括是否符合合理布局的规定)。
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许可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
制证发证:对符合办理条件的,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含正本及副本),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告知不予许可的理由。
办理结果: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送达方式:直接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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