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出席,只有人民法院发现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是能离的。在民事诉讼中,被告经过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即使被告不出庭,人民法院也可以对被告进行缺席判决,那么人民法院在查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即使被告不出席,人民法院也可以按照规定进行离婚判决,出具离婚判决书。
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能离吗
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如果法院审理后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可以判离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缺席审判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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