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书送达后十五日内强制执行。
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会先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立案后,会向申请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在执行程序中的权利和义务。法院执行立案后,即开始强制执行程序。具体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制执行的后果如下:
1、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2、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3、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注意事项:
1、申请执行的时限。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2年,从执行期限最后一日开始计算,而申请执行的时效是可以中断或者中止的;
2、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要提交申请书,并且提交需要执行的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裁定书等;
3、申请强制执行时最好提供被执行的财产信息,以方便法院尽快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
缓刑宣判后判决生效是否应该继续羁押罪犯至执行书送达
二是不一定所有的罪犯都有取保人或者保证金,实践中常常遇到“孤家寡人”的罪犯,就连自己吃饭都成问题,根本谈不上交纳保证金,提供保证人,基层组织又不愿担保,对于这种情况相当难办。
三是缓刑宣判后就变更强制措施,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到判决生效的时间太短,等找到取保人或者筹到保证金,已经快到生效时间了,马上又要办理释放手续,这样势必烦琐、增加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浪费。
综上所属,笔者认为,应当统一规定,在缓刑宣判后判决生效前,应当继续羁押罪犯至执行书送达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四条承办人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财产,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在指定的履行期间内有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在获悉后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性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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