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究。也就是说,构成贷款诈骗罪的连标准是骗取的金额至少1万元,低于一万元的,不以贷款诈骗罪论处。
根据诈骗金额的大小和诈骗的情节程度和手段等的不同,其刑罚也有所不同,例如数额巨大的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加长处罚期限,有拘役变成5年以上10年一下的有期徒刑等。
一、什么是贷款诈骗罪?
刑法中对于贷款诈骗罪是这样规定的: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为了获得银行的贷款据为己有,提供虚假的身份信息、买卖合同及项目等证明资产能力的资料甚至连提供给银行的抵押物归属证明都是假的,给银行带来损失的行为。
二、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全文70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