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时间做好现场防护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各位司机和乘客们务必要在第一时间做好以下三件事情:
首先要开启车辆危险灯。
其次要在车辆后方50米开外的位置放置危险警示三角架等警示物。
然后是安排所有人员迅速撤离到车道外的安全区域,以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如果有不能移动的受伤人员时,更加要做好防护措施。“私了”处理要注意保存证据如果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选择“私了”,大家要学会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现场尽可能地收集和保存好证据。据介绍,大家一方面可以利用手机等工具对现场碰撞、损毁情况进行拍照,拍照时应当注意既要拍全貌,又要拍局部细节;另外一方面双方要形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并共同签名,协议书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等内容,最好还要注明事故后双方身体健康状况,以便对方万一不履行协议而需要去法院诉讼时作为有效证据进行提交。保险理赔可以不需要事故责任认定书有些司机对于本来可以“私了”的交通事故不敢轻易去“私了”,担心没有事故责任认定书而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就在事故现场耗着等交警来处理,也不敢轻易挪开事故车辆。对此,虽然保险公司理赔时需要车主提供事故证明材料,但并不仅仅只有事故责任认定书才可以作为事故证明材料,双方当事人共同签字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以及现场采集的可还原事故现场的信息同样也可以作为事故证明材料。
伤员救护要迅速和谨慎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造成了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但是,在实际情况中,不是每一个人都具备相对专业的救护知识。因此交警部门提醒,如果发生人身伤亡,报警处理的同时一定要及时拨打“120”通知医院救护,对不适宜移动的伤亡人员一定要做好预防次生事故的现场防护工作,学习过救护知识的要按照规范的救护流程对伤员进行处理,如果没有学过救护知识,请不要随便抢救伤者,以免造成二次伤害。例如对于脊柱或肋骨受伤的人员,如果随意移动其身体,很可能会进一步导致神经中枢或内脏的受伤,这些情况必须有专业人士才能现场救治。他告诉大家可以采取一些简单和必要的措施,例如在伤员倒卧地上时,如果因为大雨等情况导致地面积水,要及时托住伤员的头,把口鼻自然地偏向一侧,如果口鼻内有凝血,要及时清理血块,避免伤员窒息,另外给伤员盖上衣物,避免体温过低;如果在阳光暴晒下,地面温度很高,则要及时想办法用垫衣物、遮挡太阳、地面淋水等方法降温;如果伤员出现开创性的大出血,一定要及时进行止血。另外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受伤人员原来位置。交通事故赔偿调解要在10个工作日内申请当交警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当事人如果对损害赔偿有争议,并一致请求交警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出具认定书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出具决定书的交警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交警判定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大小,应该依据什么原则
1、事故当事人的违法行为。
事故当事人的违法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应负交通事故责任,没有违法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2、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害事实。
损害他人健康的客观存在是构成侵权损害民事责任的前提。如果没有造成损害,或者某种行为可能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并没有成为客观事实,就谈上交通事故责任。
3、交通事故当事人主观上的过失。
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是因交通事故当事人心理上存在着过失,即当事人对发生交通事故应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知道违法行为可能引起交通事故却轻信能够避免。如果当事人存在着故意造成的不属于交通事故的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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