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的户口大致可以分为选择分户或不分户这两种处理方式。一般来说,大多数人都会选择进行分户。而分户的话又分为以下三种情况。即可以是双方各自办新的户口本,也可以是一方迁回原籍或一方迁往归属地办理新的户口本。当然,若是双方协商一致,也可选择不分户,办理离婚手续时在户口本上加盖离婚公章即可。
离婚后户口不迁怎么办
关于离婚后户口的问题,一般是男女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好那要另当别论。
根据有关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男方可参照上述规定,到警察局申请强制迁移女方的户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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