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的社保卡不见了,该怎么处理?
时间:2023-07-03 08:14:05 449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拿着身份证去社保中心查一下你的缴费记录,如果能查到就可以去补办你的社保卡继续缴纳社保,如果没有缴费记录就只能是重新申请缴纳社保,有单位去单位申请,没有单位的去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的手续。

社保卡交的钱可以取吗

社保卡交的钱是否可以取,一般因情况而定:

1、一般来说,农村户口是可以提现出来的;

2、但是要是城市户口的话,是不允许退保的,因为只要退保,就意味着再退休之后或者是需要进行医疗的时候失去了最基本的保障,所以是不支持退保,但可以转移。

社保卡里的钱提现条件如下:

1、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累计没有缴满15年,没有补足,也没有转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不符合养老金的领取条件,那么这个时候就可以一次性把养老账户中的钱全部取出来;

2、身故,在退休前去世,可由家人继承个人账户全部余额;如果是在退休之后去世的,退回已经扣掉领取的部分。除了个人账户的钱,家属还能领到两笔补偿,分别为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这两个补贴称为死亡待遇保险,不过,居民养老保险没有抚恤金;

3、移民或外国人或港澳台居民离开大陆,需要到公安机关进行注销户口,那么也可以一次性把养老账户中的钱全部取出来;

4、重复参保,现在很多朋友因为工作的原因,在多个地方都缴纳了社保,产生了重复缴纳的问题;

5、退休后死亡,个人帐户尚有余额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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