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取保候审适用的情形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通过该条规定可以看出,只要采取取保候审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性,相关机关均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取保候审这项强制措施具体而言,可以适用于以下情形: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提请批准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审查起诉、一审和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大多数的人可能对于取保候审的一些情况并不是特别的了解,任务为取保候审之后就不会被判处相关的刑罚,但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要想获得无罪判决的话,必须是确实没有相关的违法犯罪事实。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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