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公积金转移:转让职工向原单位提供住房公积金证明,原单位持职工住房公积金转让申请,附异地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证明到中心审核,中心审核通过并出具审核意见。原单位持填写的《住房公积金转让通知书》、《中心审核意见书》、《银行电汇单》到住房公积金存款银行为职工办理转让手续。
北京公积金转移到外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
2、单位办理2人(含)以上转入同一单位的集体转移时,还须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部。
3、由外省市(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原件。
4、由北京市参保单位盖章并由本人签字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表社保心领取)。
5、申请人户口本(本人页和首页)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与北京市接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女超过40周岁男超过50周岁非本市户籍人员经我市区(县)级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除上材料外还需提供调动批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第1-4项般参保人必备材料第5项特殊调动人员附加准备材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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