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为:第一,如果当事人决定购买、建造、翻修、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情形。第二,如果当事人已经从单位离休、退休的情形。第三,如果当事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第四,如果当事人出境定居时。第五,如果当事人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提取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住房公积金是指,一种用在住房上的社会福利。主要是职工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型装修自住房或交纳房租。主要是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的对等机构缴存。如果员工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境定居、偿房贷本息、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话,就可以支取公积金。
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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